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及考评,具体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认真学习、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学生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2.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学生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学生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实施意见。
3.以促进学生学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起草有关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定期调查、了解、研究学生思想状况,组织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
5.检查指导各学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组织考评。
6.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会议,做好学生工作队伍的管理、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7.负责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和特殊事故的处理以及违纪学生的处分工作。
8.负责学校各类评奖评优的审核及表彰,做好省级先进的推荐上报工作,同时对各学院奖、贷、助、勤、补等工作进行安排及审核。
9.负责开学典礼、新生军训、入学教育、应征入伍、学风建设表彰大会及毕业生文明离校等专项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各类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竞技、社会实践等活动,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
11.负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心理困扰,培育健全人格,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12.负责大学生的征兵工作及基干民兵选拔培训工作。
13.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14.协助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及校园学生稳定工作。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