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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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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主要职能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奖惩及资助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职能描述:

一、负责与上级学生管理部门及其他高校学生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

二、制定学校学生工作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定期调查、了解、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检查指导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组织考评。

四、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会议,做好学生工作队伍的管理、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和特殊事故的处理以及违纪学生的处分工作。

六、负责学校各类评奖评优的审核及表彰,做好省级先进的推荐上报工作,同时对各学院奖、贷、助、勤、补等工作进行安排及审核。

七、负责做好开学典礼、入学教育、毕业典礼、毕业生文明离校等专项工作。

八、负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指导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困难、就业困难等“四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协助做好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及校园学生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