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30日19:30,我院第四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五讲在砺志楼E区201教室准时开始,主讲人是兰州理工大学党委常委李骐。
本节课所讲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李老师从党员条件、党员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并说明了党员义务是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体现,是党员行为的一种规范,对每一个党员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要自觉履行党员职责。他还指出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两者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相辅相成的。此外,李老师还表示,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入党积极分子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把入党由一种愿望变为一种现实,才能使自己成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员。
活跃的课堂气氛带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丰富的内容使同学们认真听课,并仔细记录了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