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日益提升。
我校开展3.15活动
为增强激广大学子的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更好的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建设平安校园,我校学生会在1号报告厅组织开展以“智慧消费,权益保障”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晚会。
同学们一起观看了“央视3.15”晚会,晚会聚焦“共筑诚信 共享安全”主题,关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金融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展开,通过现场互动、知识问答、专家讲座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师生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以增进同学门对权益的了解,加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帮助同学们在遇到侵权问题时能够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随着网络购物和线上交易的普及,消费者面临的消费陷阱和权益侵害问题日益增多,特别是大学生群体,由于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必要的消费知识,更容易受到不法商家的欺诈,在这里团团向大家普及一些消费小常识,提高同学们的文明消费意识。
一键get消费小常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得到尊重的权利。
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的学习,让同学们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能够做到“权”在心中,能够将学到的知识变成保护我们的有利武器,将法律化为坚实的盾牌,提高消费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一齐携手共创安全放心的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