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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学校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5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学校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对学校上一学年度各班级学生工作进行总评,更好地总结学校教学质量建设成果,为学校学生评奖评优、党员发展、就业推荐等提供参考依据,现将学校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校2017、2018、2019级全体在校在册学生。

    二、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0年9月18日前,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并将成员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学生处备案。同时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两名学生干部代表、三名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综合测评小组人员名单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2020年9月25日前,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项汇总工作,实事求是收集、审核班级学生附加分项列举的加分和减分项目,完成班级学生思想表现分项、考勤分项和宿舍建设分项(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分由测评小组评定,考勤分项和宿舍建设分项不为满分时,思想表现分项不能为满分),并在班级进行公布,如有错漏要及时予以更正或补充。

    (三)2020年10月10日前,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完成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各学院范围内进行三榜公示(每榜公示期为三天),对公示期学生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异议,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要及时复核并进行修改,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的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四)2020年10月15日前,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最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科备案,复印件由各学院保存。电子版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上报时,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将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附件2”表格样式汇总至一张EXCEL表即可(不可改变表格样板),一个年级只占用一张sheet工作表。

    三、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班主任要以班会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2020年学生手册所列)相关内容。

    (二)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学院要做好充分的动员和宣传工作,让学生领会综合素质测评的精神内涵,从而主动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各学院成立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每个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严格按照《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系务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发展的积极引导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要全程参与和指导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的工作。

    (四)提高效率,按时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提高效率;对素质测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积极沟通,有效反馈,及时解决,按时完成本次综合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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